“免费随身携带物品”指在承运人限定的品种和数量范围内并经承运人同意,在旅行期间包括经停站停留期间,由旅客自行携带乘机的小件物品。
“行李票”指客票中与运输旅客托运行李有关的部分。
“行李牌识别联”指由承运人专门为识别托运行李出具给旅客的凭据。
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,以能放入座位上的行李舱或座位下的空位为准。如果您的行李和这些要求不符,那么为了保证机舱正常的活动和安全,工作人员有权禁止您将这些行李带入机舱。
每位旅客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以5公斤为限。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,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;持公务舱、明珠经济舱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,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。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 20×40×55 厘米。超过上述重量、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, 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。
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规定之外,其他可以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、大剪刀、大水果刀、剃刀等生活用刀,手术刀、屠宰刀、雕刻刀等专业刀具,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、矛、剑、戟等,以及斧、锤、锥、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、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、钝器。
可折叠式的婴儿车可以带进机舱,但每位旅客一次只能携带一个;婴儿食品和用品也可以随身携带,但登机时有必要向安全检查人员出示和说明。